关于秸秆,2017年3月1日发生了两件事,值得记载。
一则,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》当天施行。二则,同一天上午,中国科学院大气灰霾研究成果媒体通报会在京举行。会上专家提到:“京津冀地区单位面积的能耗和排放量比较高,形成了目前燃煤-工业排放-机动车-农业排放多类型污染、高负荷共存的重度复合大气污染类型。复合污染导致的环境容量下降,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大气污染控制的成效”。对于专家又拿秸秆说事,俺是相当的无语,面分析俺是极度佩服,但是,这其中又把所谓的“农业排放”提了出来,啥叫农业排放?若直白的说就是焚烧秸秆,关于雾霾的组成成分,潜藏在内心深处的个人观点,用普通百姓的话说出来就是:一切拿秸秆说事的都是“耍流氓”;用外交辞令说话就是:深表遗憾,坚决反对!
君不见,二十年前,白天,火烧联营,处处冒烟;君不见,十几年前,晚间,烽火连天,篝火四面。何尝有雾霾?君不见,二十年来,我们推广秸秆粉碎还田,硝烟渐散;君不见,十几年来,我们打捆、压块、发电,综合利用。时时逢雾霾!
动不动还依旧拿秸秆说事,让我们这些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十多年的农机人情何以堪!
有点扯远了,还是回来白话一下俺们天津的人大《决定》吧。
有记者问,天津的《决定》有什么亮点?有什么特色?
答曰,有三。一,《决定》是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高度制定出来的,就秸秆分量而言,天津小地方也,若不站在战略高地,何以能出这样的《决定》;二,此《决定》的重点是综合利用,从名称可以看出,如果注意一下各地出台的人大、政府关于秸秆的法规,一般都是叫“禁烧与综合利用”,俺们叫“综合利用与禁烧”,前后颠倒,重心不同,体现疏堵结合,以梳为主的主导思想,可谓用心良苦;三,《决定》的内涵体现了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上法治、行政、经济和技术手段的四结合,可谓不遗余力。
纵观整个《决定》,综合利用也确实占足了分量。序言中即提出: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。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。其后的条款中,对于如何利用也是全面阐述。包括:将农作物秸秆收割、捡拾打捆、粉碎、青贮等农机具纳入农机补贴范围。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作业给予补贴。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,将粉碎还田作为小麦、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,推进肥料化利用。小麦、玉米联合收获机作业时应当配置使用农作物秸秆切碎抛撒还田装置。推广青饲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装备,应用农作物秸秆饲料加工先进适用技术,不断扩大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。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利用项目。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。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。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小麦、玉米联合收获机作业,未配置使用农作物秸秆切碎抛撒还田装置的,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不得享受还田作业补贴。同时,也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,更明确了农业经营主体“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”,做好自扫门前雪的责任。当然,最后也祭出了“狠招”,焚烧秸秆要挨罚,并且是“谁烧罚谁,烧谁罚谁”(借鉴隔壁省份的法条)。
不难看出,这《决定》与那《决定》是有些微差异的!
此前曾有专家指出,秸秆综合利用可以再造一个农业。不过当下做不到,假以时日,愿景可期。饭需要一口一口的吃,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得有个过程,利用效益提高更是如此。